Wednesday, 14 March 2012

宅

据说,足不出户就算宅男了。

最可怜的是,看美女的一律也被统称为宅男。(被看的都成了宅男女神)

宅男,到底哪里错了。

周末,不出门,零消费,是我以前还是寡佬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。

我的爱人好像接受不了,我这种低调内敛的隐居生活。

我觉得非常自在的习惯,她往往接受不了。

我只是懒惰出门,加上有点排斥人群而已。

而且,出门要花钱,也可能吃东西找不到位子坐。

我还没变态到穿长袖衬衫,翻脚牛仔裤,背个大书包以及一顶鸭舌帽那种。

因为我向来短发,喜欢斜背书包,加上不喜欢穿长裤和长袖衣。

所以,我理论上不算是典型的宅男。

顶多是隐居城市里的隐士而已。

我出门也顶多买书。

而且我家里的书已经多到看不完了。

可是我还是很坚持地在买。

所以不要叫我宅男,叫我书呆子或者书虫就好。

以前,我很反对别人叫我书呆子。

后来盖茨说了一句话,我安心了。(尽管不知道是不是他说的)

他说:不要看不起书呆子,因为他们以后可能是你们的老板。

这句话,我听了特别爽快。

我就是喜欢陶醉在别人的思考幻觉里。

这种感觉超棒。

我最厉害的时刻,可以门窗关掉,盖着被,直接睡午觉睡到自然醒。

我想,很多人接受不到吧。

侦探剧

我是个不喜欢动脑筋的人,也不喜欢算计别人。

可是,我喜欢卖弄我的聪明才智。

我说过,再任何时刻我都不需要防备任何人。

因为,即使梦里被偷袭,我闭着眼都可以解决渺小的对方。

可是,我根本不想解决任何人,我宁可让他们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。

这样比较好玩,不是吗?

这样他们一辈子都活在崩溃的世界里了。

我喜欢看火凤燎原,尽管最近有点拖稿和烂尾。

我也很喜欢稍微有点深度的电影电视小说等。

我最近喜欢看英国的电视剧。

例如:白教堂血案和新福尔莫斯。

里面的主角我都很喜欢,英国剧有着美国剧没有的深邃和内涵。

至少,主角不会太可以俊男美女,通常都是路边都找到的人再好一点而已。

而且,我喜欢他们编剧的功力,节奏和故事都很一流。

看着看着,时间过去了都不知道。

最厉害的是,他们总是旧酒装新瓶。

把从前的犯罪套到现今社会里,再发生一次。

这不仅仅是刻意的摹仿,而是提醒大家,那么多年过去了,即使社会再先进,也没办法阻止邪恶的犯罪再次发生。

我们现在的条件即使比从前还要好,可是不见得就可以立刻破案。

哪怕伎俩是两百年前的。

此外,我也喜欢他们的英国腔,以及用词迁字。

虽然我极力推荐给身边的人,不见得他们都喜欢。

大家都被偶像剧宠坏了。

看一点不一样的吧。

新的钱包

旧的钱包,皮鞋和腰带有个共同点。

都是破损不堪。

心理学会说,一个人对待身边物的态度很可能是其个性的反射。

我觉得这些家伙是在放屁。

我很显然是没什么钱所以不在乎而已。

我向来都以其貌不扬闻名的。

很多人很注重外在,其实却没什么内涵可言。

夸夸其谈,身光颈靓之人何其多。

能够谈吐优雅有些观点的人几乎一个都没有。

所以,外在和花瓶一样,纯粹吓唬那些没什么胆识和见识的人。

什么时尚潮流转瞬即逝。

我本来就是个不拘小节的人,对于这些我没怎样在乎。

尽管别人觉得我是个不要脸的怪咖。

说真的,我只是喜欢喝咖啡。

我不是奇怪,是特别而已。

没太刻意与众不同,只是坚持以自己的节奏漫步在人海里。

于是,刚好拿到现金固本的我,就去买了一个新的钱包。

不算很贵的牛头牌。

我觉得还不错,就买下了。

很耐肮脏,以及可以装不少纸钞和零钱,唯一的问题是塞不下很多卡片。

不过我只有身份证,工作证,驾驶执照和提款卡而已。

顶多会再带一些其他会员证,所以问题不大。

我最喜欢的是装纸钞那两层,是紫红色的,超豪华的内敛低调。

我就是喜欢。